第四十三篇 寒朗平冤狱

银发网 2005-03-09
  [题解]
  据《资治通鉴》卷四十五、汉纪三十七,明帝永平十三年(公元70年),记载了侍御史寒朗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在白色恐怖人人自危的险恶形势下,挺身而出,仗义执言,平息了一椿特大冤案的经过。

  事情由起,汉明帝之弟楚王刘英,好佛,与术士王平、颜忠等制作金黾、玉鹤,刻文字为符瑞,被一个名燕广的人告发说他们“制作图书,有逆谋。”有司查询,认为楚王刘英想造反,罪该杀。汉明帝表示,刘英是皇弟,不忍杀,废去楚王称号即可,(楚王刘英次年自杀)。又有人告发说:“司徒虞延曾事先知道楚王刘英的事,隐瞒不报。事实上,虞延确实听说过楚王刘英制作符瑞的事,只不过当时不以为意而已。如今刘英事发,虞延就莫明其妙地被牵连进去。于是明帝又下令查虞延,虞延害怕,畏罪自杀。事情越闹越大,案情也越传越离奇。据《资治通鉴》记载:“是时,穷治楚狱,遂至累年,其辞语相连,自京师亲戚、诸侯、州郡豪杰,及拷按吏,阿附坐死徒者,以千数,而系狱者尚数千人。”这个特大案件,汉明帝自过问,其部下又捕风捉影,大搞逼供信,以致牵连的人,越来越多。判死刑、徒刑的人以千计,在牢中受审的也有几千人。许多大臣,明知案情冤屈,搞扩大化,但害怕自己稍有不慎被卷进去,噤若寒蝉,人人自危,在公开场合,他们不得不说一些违心话,捧场的话,使头脑发胀的明帝格外蒙蔽,一味追查深挖。此时,唯有寒朗人敢说真话,冒着自身被杀,被族灭的危险,勇敢地向明帝申诉,终于使明帝明白过来,平息了这起冤狱,救出几千无辜者。

  符瑞,又称符应、符命。古时以所谓“祥瑞”的征兆,附会成君主得到天命的凭证。

  [原文]
  楚王英与方土作金黾、玉鹤,刻文字为符瑞。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、颜忠等造作图书,有逆谋。事下案验,有司奏:“英大逆不道,请诛之。”帝以亲亲不忍,十一月废英,徒丹阳泾县,赐汤沐邑五百户,男女为侯主者,食邑如故。许太后勿上玺绶,留住楚宫。先是有私以英谋告司徒虞延者,延以英藩戚至亲,不然其言。及英事觉,诏书切让延。 十四年春三月甲戌,延自杀。

  颜忠、王平辞引隧乡侯耿建、朗陵侯臧信、濩泽侯邓鲤、曲成侯刘建。建等辞未尝与忠、平相见。是时,上怒甚,吏皆惶恐,诸所连及,率一切陷入,无敢以情恕者。侍御史寒朗心伤其冤,试以建等物色,问忠、平,而二人错愕不能对。朗知其诈,乃上言:“建等无奸,专为忠、平所诬,疑天下无辜类多如此。“帝曰:”即如是,忠、平何故引之?“对曰:”忠、平自知所犯不道,故多有虚引,冀以自明。“帝曰:“即如是,何不早奏?”对曰:“臣恐海内别有发其奸者。”帝怒曰:“吏持两端!”促提下捶之。左右方引去,朗曰:“愿一言而死。”帝曰:“谁与共为章?”对曰:“臣独作之。”上曰:“何以不与三府议?”对曰:“臣自知当必族灭,不敢多污染人。”上曰:“何故族灭?”对曰:“臣考事一年,不能穷尽奸状,反为罪人讼冤,故知当族灭。然臣所以言者,诚冀陛下一觉悟而已。臣见考囚在事者,咸共言妖恶大故,臣子所宜同疾,今出之不如入之,无可后责。是以拷一连十,拷十连百。又公卿朝会,陛下问以得失,皆长跪言:“旧制大罪祸及九族,陛下大恩,裁止于身,天下幸甚。”及其归舍,口虽不言,而仰屋窃叹,莫不知其多冤,无敢悟陛下言者。臣今所陈,诚死无悔。“帝意解,诏遣朗出。后二日,车驾自幸洛阳狱,录囚徒,理出千余人。

  [释文]
  楚王刘英与方土渔阳人颜忠、王平等,制作金黾、玉鹤,刻文字图案为符瑞,被一男子燕广告发有谋反之罪。司法部门立案查验,向汉明帝报告:“楚王刘英大逆不道,依法当斩。”帝认为楚王刘英是自己弟弟,不忍心杀,十一月,废去其楚王封号,下放丹阳泾县,拨五百户的赋税养活他。其子女封侯、公主的、按规定享受不变。其母许太后仍可住楚王宫内,不交出印玺封号。在这之前,曾有人私下里把楚王英的事告诉司徒虞延,当时虞延认为刘英是皇亲,不以为意,待刘英事发,皇帝急切追查。次年春三月,虞延自杀。

  方士颜忠,王平供词咬上隧乡侯耿建,朗信侯臧信,、濩泽侯邓鲤,曲成侯刘建。他们的供祠中,都说不曾见过颜忠、王平。当时,皇帝盛怒之下,官吏惶惶不安。因为一旦牵连进去,把其他的缺点联系上,罪就不轻了。谁无过错缺点?所以无人敢出来为其说情。只有侍御史寒朗为无辜者哀伤。他试着以耿建等人的相貌向颜忠,王平核对,发现这二人惊愕得不是答错,就是答不出。寒朗知道供词有假,就向皇帝奏道:“耿建等人没有参与作奸谋反,实为颜忠、王平之诬陷。我怀疑那些牵连进去的人,多同这种情况一样。”皇帝说:“照你这么说,颜忠,王平为何要供出他们呢?”寒朗说:“颜忠、王平二人自知犯罪太大,故编造情节,希望证明自己也是假的,无罪的。”皇帝说:“即使如此,为何不早说?”寒朗说:“我恐怕已有人揭露过他们二人是诬陷的了。”皇帝大怒,令左右侍从上去抓住寒朗双手,推出去槌打。左右侍臣正要架走寒朗,寒朗说:“让我说句话再去死。”皇帝又问:“谁与你商议过奏章?”寒朗说:“是我一人写的。”皇帝说:“何不与太尉,司徒,司空三府合议?”寒朗说:“我自知写这份奏章风险太大,有灭族之罪,故不敢多牵连他人。”皇帝说:为何灭族之罪?”寒朗说:“我对此案观察一年了,还不能彻底弄清案中奸罪,如今又为囚犯诉冤,故有灭族之罪。但是我还是要说,诚心希望陛下,一旦醒悟,我发现案犯审问中,都说这是谋反大罪。为人臣及人子的,大概都有一个通病,就是顺着上面,承认比不承认好,承认了不再追究。由此,拷一连十,拷十连百。又,公卿大臣上朝时,陛下问此案得失,他们都长跪着说:‘按过去刑律,造反诛连杀九族,陛下开恩,裁定他们本人受刑,不杀九族,天下的人已很感恩了。’然而他们退朝回家,口虽不言,却仰天叹息,无人不知此案多么冤枉,无人敢提醒陛下。现在我的话说完了,死而无悔了。”皇帝怒气消解,令寒朗出去,过了两天,皇帝亲自到洛阳监牢查问囚徒名单,清理释放一千多人。

  [点评]
  这段历史故事,叙述了以汉明帝一方,以寒朗为另一方,相互对立的斗争,最后真理战胜缪误,以寒朗胜利而告终。

  汉明帝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第四个儿子刘荘,在帝位十七年。这件事发生他当政的第十二年。《资治通鉴》记载他:“性偏察,好以耳目隐发为明。”即主观主义很严重,自作聪明,喜欢以感想代替事实。寒朗是个官职不大但接近皇帝的近臣,当他了解到方士颜忠、王平供词牵连的耿建等人,根本未见过颜忠、王平之面,怎可能是同谋呢?于是提审颜忠、王平,查问耿建等人的容貌,果然颜忠、王平目瞪口呆,答不上来。由此可以证明王平、颜忠的供词,是乱咬的,因为逼供,已咬上几千人,最后咬得离了谱,连未见过面的人也咬上了。寒朗又深入分析了不少人被咬上的心态:他们被咬上后,脱不开身,而一次次逼供受刑,实在顶不住,于是采取“出之不如入之,可无后责。”即承认招供,可以不再追审受罪。而审讯的人为了扩大“战果”,乘胜追击,必然要搞轮番战术。审人与受审两方面的心态相结合,就会形成“拷一连十,拷十连百”的扩大化。寒朗还分析,为何旁观者明知有扩大化,却不敢出来说句公道话,反而在公开场合说违心的话呢?原因是他们害怕牵连进去,把平时一些过失,隐私,统统翻出来,与此案“挂勾”,谁平时没有点过错?不得罪人?所以明知此案有冤,假,错,却宁左勿右,随声应和。只有寒朗一人发出与众不同的呼声:“这是一起冤假错案!”真是振聋发瞆。可见,在特定的条件下,真理往往掌握在个别人的手里。寒朗的呼声,是独唱,但却说出了绝大多数人想说而又不敢说的话。而皇帝的举措,似乎得到多数人的拥护,实际上是地地道道的孤家寡人。

  寒朗冒死上诉,仗义执言,为拯救千百无辜,置个人生死于不顾,侃侃而谈,有调查,有研究,有分析,有说服力,为后世树立了榜样,并留下深刻的启迪。